莆田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凯发app官网

发布时间:2017-01-18 09:53 | 来源:莆田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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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附件共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j.put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2006号,邮编:351100,电话:2772776,传真:2772537)。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2016年莆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福建省公安厅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规范为指导意见,以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规范公开流程,加大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台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同步得到保障。2016年,市公安局主动公开文件40份,全文电子化率100%;收到公开申请信件4封7条,已全部按规定办理完毕。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2016年,市公安局认真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6〕51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安厅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公综〔2016〕23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政办〔2016〕106号)等文件部署,拟制了对应的分解贯彻落实文件。同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以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为主线,强化需求引领、问题导向,顺应“互联网 政务”发展趋势,提升警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警务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全市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呈现了组织保障到位、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范围广泛、公开形式多样的良好局面,警务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提升、警务诚信度得到明显提高。今年以来,莆田公安公众服务网共发布信息98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市公安局共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文件40份,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行政许可文件8条,占20%;机构职能文件7条,占17.5%;建设管理文件2条,占5%;建设项目文件2条,占5%;其他主动公开文件21条,占52.5%。纸质公开文件全部按规定程序送交市档案局供群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行政许可。公开了《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公布市级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全市公安机关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公布市级公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等信息。

  2.机构职能。公开了一批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表彰奖励及处分等方面的信息。

  3.建设管理。公开了《2016年度莆田市公安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等信息。

  4.建设项目。公开了《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对闯红灯行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通知》、《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县区级车管所办理汽车业务的通知》等信息。

  5.其他主动公开。公开了《莆田市公安局关于落实市政府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及部分与群众生活、工作相关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开设专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莆田公安公众服务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让市民能够方便迅捷地查询相关信息。

  2.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点任务、重大决策进行解读并通报执行进展情况,让公众及时了解公安机关重要决策和重大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有效满足了广大公众的知情权。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服务全市创城工作、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盗抢骗犯罪、禁毒工作及公安部挂牌督办的“7.14”拐卖儿童犯罪莆田战区侦破工作等情况。

  3.档案查阅。及时向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档案局在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方便群众查阅。

  4.媒体宣传。系统化筑造公安网络媒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切实让各类公安网络平台成为加强公安信息输出、引导社会舆论和强化警民互动的重要平台。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16〕24号)要求,在局属单位报送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选择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解读并及时发布,便于公众了解、理解政策,推动政策落实。今年以来,共发布政策性文件1份(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居证暂行条例)办法》的实施意见),已及时同步安排政策解读,并发布在莆田公安公众服务网相关栏目,供群众查阅、下载。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依托莆田公安公众服务网,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注重发挥网站互动功能,更好地回应群众呼声、改进公安工作。一是针对警务重点“赢民心”。针对每个时期公安中心工作,适时组织在线访谈,助力网络服务民生。5月5日上午,我局组织开展主题为“打击防范涉众犯罪,护航经济保障民生”的微博访谈节目,安排经侦支队领导就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集资、传销以及信用卡诈骗等涉及民生的相关措施进行了介绍,并重点围绕常见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手法和特征,就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等问题向网友作了耐心解答。同时,通过新浪微博平台,支队长吴栋贵与网友进行了良好互动,不仅为网友解答了比较关心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方面的问题,而且普及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有效防范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知识。二是关注群众痛点“解民忧”。拓展“领导信箱”办理协作系统,群众只要登陆莆田公安公众服务网凯发app官网主页,即可找到各层级的“领导信箱”、便捷地提交涉警诉求。系统按照“前台受理、后台流转、网上沟通、网下办理、限时反馈、全程跟踪”的办理模式顺畅运行,形成“市-县-派出所”三级受理流转、办理反馈的联动格局。当前“局长信箱”已成为我市公安机关倾听民声、化解民忧、改进工作的主渠道之一,今年收到业务咨询及投诉、举报、建议2282件,及时回复率超过98.5%。三是围绕民生热点“汇民智”。常设“网上调查”、“民意征集”栏目,定期不定期地推出热点民生选题,通过与网民零距离交流互动,倾听民声,问政、问需、问计于民。局属出入境、户政、治安、交警等重点窗口服务单位,围绕公安机关便民便企服务或涉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通过“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渠道,广泛征求网民意见建议,及时汇总梳理,供局党委和各业务部门决策参考。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民意征集活动4期,取得良好效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6年,市公安局共接到3封信件,包含6条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上申请1条。申请事项涉及申请公开相关部门的公章刻制、审核报批、备案相关信息,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加考科目事宜等。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经我局认真核查,3条申请涉及第三方权益,予以部分公开并出具告知书;2条申请不存在相关政府信息,已当场告知并出具告知书;1条申请为我局已主动公开的文件,已当场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同时我局本着服务群众的便民利民理念,将该文件打印后送交申请人;1条申请其他单位的政府信息,已告知相关单位申请途径。以上申请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今年以来收到的信件申请6条、网上申请1条,不存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6年,市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公安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也带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整体上台阶。但是,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工作基础相对薄弱。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偏少,多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且很大一部分民警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仍停留在传统警务模式上,工作方法相对单一,没有注重通过新兴媒体和新兴平台的扩大公开信息知悉范围,工作受众面较窄。二是队伍建设仍待加强。经过多年努力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团队有所加强,但人员数量与工作需求相比仍显不足,对工作人员系统性、规范性的培训仍待提高。三是运行机制有待完善。还需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简化审批流程,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权威、有效公开。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注重警务信息源头采集的鲜活性和服务民生的针对性,不断完善采编机制,提高信息质量;逐步完善网络新闻发布机制,通过莆田公安公众服务网常设的“新闻发布”、“警情通报”等栏目,利用微博发布、应急新闻发布等形式,由公安宣传部门牵头,定期、不定期向社会和公众发布社会治安情况、公安工作、队伍建设等信息,加大警务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解读力度。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16〕24号)要求,在局属单位报送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选择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解读并及时发布,便于公众了解、理解政策,推动政策落实。三是进一步征集意见。通过莆田公安公众服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网上依申请公开”、“意见箱”以及“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栏目,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征集社会评议意见和建议,据此采取措施补缺补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进一步加强培训考核工作。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通过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日常指导等途径,进一步增强局属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度和民警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宣传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附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表

  附件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0

44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0

44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7

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

1

3.信函申请数

6

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

3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3

3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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